本市封杀“淡港”干粉灭火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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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2:44 京华时报 | |||||||||
作者: 林色平来源: 本报讯(记者林色平)昨天,市消防局发出“封杀令”,要求本市各单位禁止使用浙江象山第一消防器材厂生产的“淡港”牌干粉灭火器。 去年12月22日,市消防局根据举报对浙江象山第一消防器材厂生产的“淡港”牌MFZL
根据以上情况,市消防局要求相关单位严禁销售、维修该厂产品,发现该厂产品后,应按规定做报废处理,使用单位要对已采购的灭火器进行自查,若有该厂产品,应及时更换、封存,并送专业灭火器维修厂做报废处理。消防局提醒销售单位和用户在采购、选用消防产品时,要通过http://www.cccf.com.cn进行查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