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医院被勒令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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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5:33 时代商报 | |||||||||
《注射前发现药过期》接续———博爱医院被勒令整改 本报讯(见习记者 吴镝)本报3月15日报道的沈阳市博爱医院临床惊现过期药品的事件,引起了沈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监管处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进行了详细调查取证之后,3月16日,城区监管处的稽查人员对这起事件作出了处理意见:沈阳市博爱医院销售过期药品事实存在,已经被责令整改。
负责处理这起事件的城区管理处监管一科崔科长告诉记者,根据现有的证据显示:近期,博爱医院前后共三次购入过“替硝唑”药物,被消费者高女士发现的过期药是第一批的药物,后两批又购进了150瓶该药品。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对该医院处以药品销售额一至三倍的罚款。同时,该医院还存在由妇科医生兼管药品的现象,存在机构不完备的问题。监管处已经对该医院下达了《整改意见建议书》要求其完善机构配备,设置专职药剂师负责药品管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根据目前证据基本排除了医院给消费者使用了过期药品的可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