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销售品悉数被扣(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5:5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购买证明均开自去年 昨日上午9时,市公安局出动近20名警力,对八一路沿线经营店面进行了全面清查。 9时20分,记者随同民警来到省公安厅附近一家经营警用装备的店里。民警检查了该店经营的警用装备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范围相符,并要求店主拿出最近几天购买者提供的证明。店主虽然拿出了10多张证明,但民警发现这些证明均开自去年,没有一张是今年开的。 警用背心挂在门口卖 随后,民警来到一家名为“湘宏消防器材经营部”的小店,该店的营业执照上注明经营消防器材和服装。民警仔细检查了店内,起初并未发现该店违规出售警用物品。然而,就在检查人员走出门时,回头看见店门上方挂着两件用塑料袋包好的服装有点像警服,取下来一看,正是带警用标志的背心,民警当即依法暂扣了背心。 曝光后竟照卖不误 上午10时许,民警来到本报曝光过的“长沙市虹安保安器材经营部”,两位女员工见状,躲到了一边。民警在这个本来只能经营保安通讯器材及消防器材的店中,发现了手铐、电警棍、警徽等大量警用装备。 据民警介绍,其中的电警棍能够暂时使人失去反抗能力,一旦流入不法之徒手中,后果难料。据统计,本次清查行动,共暂扣违规销售的警用头盔两顶,手铐6副,电警棍2根,警徽8个,老式公安衬衣77件和公安臂章125个,手枪套25个。 市公安局警务监察队队长虢长服告诉记者,购买警用装备,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购买者没有出示公安部门的证明,商店也向其出售警用装备,是违法行为。对此,公安部门将不定时进行暗访,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者,必将严肃处理。 作者:邓伟进 向波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