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起征地可提出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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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6: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孙进)记者昨日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今后凡是征用农民承包土地中涉及安置补偿等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民有权提出听证。目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已在全省范围内展开培训,为该规定的实施做充分准备。 该规定要求,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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