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对台商“违规”投资大陆加重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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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6:5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15日颁布“违法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案件裁罚基准”。按照新基准,违规赴大陆投资的台湾厂商最重可被处罚金2500万元新台币。新基准并追溯自今年3月1日起生效实施。 按照新基准,台湾厂商未经申报赴大陆投资或进行技术合作,如被认为对台湾安全不利、导致核心技术流失、在台恶性关厂造成重大劳资纠纷及债务信用严重不良,台“经济
台“经济部”此次出台新基准,是将“条例”相关条文细化,目的是要拉开不同罚款的级别差距,重点是对高额“偷跑”投资大陆的台商产生“吓阻”作用,可能对芯片、化工等高科技、高投资项目进入大陆产生一定的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