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工商贴心提示服务年检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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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8:08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工商红盾 本报讯 (叶湘瑜林文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翔安分局自去年挂牌成立以来,其企业注册登记科在近日迎来了第一次年检。分局注册科在年检过程中发现了以下几点问题: 1、部分企业上一年度没有参加年检。
根据规定,这类企业轻则被核定为B级,不得办理增设分支机构和增加经营范围的变更,也不得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重则被吊销营业执照。工商部门要求这类企业年检时必须做出书面检讨,并补办上年度年检,争取从轻处理。 2、部分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六个月内没有营业,或在开业后又自行停止营业超过六个月。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工商部门提醒这类公司企业年检时必须书面说明未营业原因,并承诺一旦条件具备,马上开业或重新营业。 3、部分企业对外投资额超过其净资产的50%。 这类公司企业在年检时必须收回超过规定范围内的投资,收回投资确实有困难的,必须提交承诺书,保证下年度的年检时收回投资。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