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金融产品价格委员会 规范银行业无序竞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8:16 东北新闻网 | |||||||||
现阶段,我省乃至全国的银行业在执行利率、汇率以及中间业务收费等业务时,存在价格标准不统一、做法不规范等无序竞争的问题,拟筹建的省金融产品价格协调委员会将对此加以整顿,以保证我省银行业尽快适应日益加快的金融市场化进程。昨日,记者在辽宁省银行同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获知了这一信息。 省银行同业协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价格委员会的职责将包括5个方面:第一,制定和
《金融产品价格自律公约》的主要内容将包括:在会员行间就执行统一金融产品价格范围做出明确规定以及处罚措施;由会员行共同遵守建立金融产品价格公示制度;根据国家规定的金融产品指导价格和各家银行总行确定的市场价格;分类公布我省各家会员行应执行的基准价格以及上下浮动幅度;设立举报电话,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辽沈晚报金巍) [责任编辑: 蔡轶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