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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称逸邨4号系误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8:4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罗水元 朱勇)

  “我们并不是有意要拆除‘逸邨4号楼’。”昨天上午,近日在本市闹得沸沸扬扬的“逸邨4号楼”被拆除一事的主角上海东渡房产开发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对此,徐汇房产局有关人员则表示,东渡房产开发公司的这种说法完全是站不住脚的,他们肯定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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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一错再错终酿恶果

  “我们错了,我们愿意接受处罚。”前天上午,在上海东渡房产开发公司的办公室,公司有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开门见山地表态。公司总裁办主任说,公司组织员工学习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认识到拆除市级保护建筑的重大过错。公司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完全按照徐汇区房地局的要求重置此楼。

  该公司“修缮工程”负责人介绍说,“逸邨4号楼”是在2002年10月一次拍卖活动中购得的,当初,公司准备将该楼用作办公楼,后来又有所改变,欲作为公司外地员工的宿舍使用。但公司认为“原房屋受损较严重,要先行修缮”。随后委托上海市房屋检测中心对“逸邨4号楼”原有的结构、建筑材质等情况进行了检测,并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提交了“修缮改造”的申请。今年2月,在得到该局“原则同意进行修缮改造”的批复后,把修缮工程委托给南通五建公司施工。

  那么,修缮工程怎么又变成了拆除工程呢?这位负责人归咎于认识上的“过错”。他说,是由于对优秀历史保护建筑认识不足,才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失误。具体表现为,在施工初期,他们没有根据保护优秀建筑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操作,施工后为了方便又将屋顶拆除,随后,当墙体出现了坍塌时,他们不但没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还将危墙拆除,结果导致整栋楼变成残垣断壁。

  管理部门:内部修缮为何遮遮掩掩

  徐汇区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对东渡公司的解释持否定态度。该局办公室副主任说,如果真如他们所说,“逸邨4号楼”施工时,外面就不会封得那样严严实实了,“如果你去现场,你就知道,从外面看,根本看不到里面在做什么,如果不是为拆除做准备,为何还要这样呢?如果是修缮中不小心弄坏了某个门窗部分,还情有可原,但目前情况大不一样。”

  具体负责处理此事的该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和芳告诉记者,由于东渡公司是《条例》实施一年多后第一例“触法”者,各方面都非常关注,因此,处理起来就非常谨慎。“我们将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为了让将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经得起各方面的考验,我们要请上海最权威的专家和最过得硬的公司来鉴定。”目前,市、区房地局等有关部门正在加紧调查此事。

  专家:不要偷换“修缮”概念

  “非常遗憾。”潜心研究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张松心痛地告诉记者,目前上海市受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有398处,但是,在此之前,已有几处市级保护建筑遭受了同样的厄运。

  张松说,偷换概念已成了目前商家拆除受保护的建筑的常用方式。通常,正式拆除前,商家会以修缮为名办理各项手续,但到后来,这些商家又私下将受保护的建筑一拆了之,造成既成事实后再对原拆建筑进行所谓的修复。

  他说,如果要对受保护的建筑进行真正的修缮,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建筑里的结构和材料,按保护条例规定,最低的修缮要求也只可对受保护的建筑的内部进行一些改造。不过他认为,要真正修缮好这些建筑,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严惩“偷换概念”的行为。另外,执法部门应对修缮过程进行全程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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