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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缉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8:50 新桂网

  《公安部通缉令》是由公安部发布的面向全国通缉在逃人员的命令。它分为“A级”、“B级”两个等级。

  “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A级”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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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公安部通缉令》外,省、市、县也可在所辖区域内对在逃涉案人员发布通缉令。

  公安部通过传真或公安机关内部系统网络,会在一小时内将通缉令发至各省公安厅,包括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体貌特征,近期清晰照片等在12小时内就会传到派出所、治安、巡察、监所等部门的每一个作战队员手中,这些单位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犯罪嫌疑人涉及的关系及可能隐藏的落脚点完成架网布控,布署对辖区外来人口集中的出租房屋、中小旅店摸排,在重点路口设卡盘查、巡逻蹲守等工作。目前在一些通讯系统较先进的地区,这个速度会更快,通缉令在30分钟左右即可下发至二级指挥系统。

  对重大在逃人员实行“A、B级通缉令”是从2000年2月份才开始实行的,同时开始实行对抓获被通缉人或提供有关关键线索的有功者重奖的机制,通常是“A级”不少于5万元,上不封顶,“B级”不少于1万元。

  作者:不详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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