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生病可解除劳动合同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8:53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刘先生问:我于2003年10月被公司录用,并签定了《聘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2004年1月底我因病住院至今。2004年3月,公司突然提出要与我解除合同。请问,公司的这一做法合法吗? 刘雨修律师:根据《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后,不能上班工作的,视作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因此,你尚处于医疗期内,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记者朱勇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