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成都蓉生药业公司董事长涉嫌贪污案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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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9:12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3月17日电(记者刘海)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原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副所长兼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盛晓彬涉嫌贪污一案,已于3月15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雷建昌介绍,犯罪嫌疑人盛晓彬,男,47岁,硕士研究生,原系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副所长,兼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该案经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于2004年1月14日移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审查起诉。 现查明:2001年至2003年期间,盛晓彬决定以虚开广告费和虚列劳务费的手段,将公司资金8800余万元套取至“小金库”。 2002年4月,盛晓彬利用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之便,指使有关人员分两次从“小金库”中将1000万元通过银行划款转至其妻等3名亲属开的成都层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账上用于炒股和投资房地产。 2002年12月17日至2003年7月,盛晓彬又通过提取现金和转款等方式先后4次从“小金库”中共计挪借210万元给胡某个人用于营利活动。 从2001年起,盛晓彬还利用职务之便,个人决定每年4个法定节日从“小金库”中分别给自己支付10万元;此外,每月还要支付自己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费用。截至2003年5月,盛晓彬个人共计获款240万元。 同时,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还查明,上述从“小金库”中用于转款1000万元至层云公司,借款210万元给胡某以及盛晓彬获得240万元等支出的账目,案发前在盛晓彬的授意下已由蓉生药业财务人员陆续全部销毁。 据此,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盛晓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受委派担任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之便,采用虚开广告费等手段套取现金至“小金库”,将公司资金1450万元用于炒股、生意投资、转借他人和支付给自己并销毁账簿,从而非法占有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遂决定于3月15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办案已追回部分涉案款项,余款尚在继续追缴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