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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男子奸杀“相好”母女 20刀毁尸容弃入河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9:25 桂龙新闻网

  骆某某是临桂县四塘乡农民,家中有妻子和可爱的儿子,有幸福的家庭。但为了多赚一点钱,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他于2003年5月至广西融水县养甲鱼。

  在此期间,他耐不住寂寞,与融水县的单身妇女龙某某长期以夫妻名誉同居。临近春节了,他盛情邀请龙某某和女儿到自己的老家过春节,龙欣然答应。1月17日,骆用自己的两轮摩托车,搭载龙某某之女银某(17岁)到临桂县四塘乡,同时约定龙某某次日乘车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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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骆和银到达临桂四塘,并住在骆家,骆睡客厅,银某睡房间。1月18日凌晨,骆某欲与银某发生性关系,银某在无奈之下让骆得逞了。事后,银某在房间啼哭,骆某某怕事情败露,即起杀心。他用手电筒将银某打昏,然后找来铁丝将已经昏迷的银某勒死,并用被子把放在床上的尸体盖好。自己也睡在同一张床上到天亮。

  1月18日下午,骆在临桂县城接到了应约从融水乘车而来的龙某某,并与龙同到朋友家吃晚饭。直到晚上12点,他们才一起回到四塘乡骆某某的家,并同睡在客厅的沙发上。睡了约一个小时,即19凌晨约1时,龙某某向骆寻问自己女儿的去处,骆某某谎称其女正在房间睡觉。虽然撒了谎,但骆还是怕自己的罪行败露,即拿起手电筒将睡在沙发上的龙打昏,然后找来铁丝将昏迷的龙勒死,尔后还在龙的脸部划上二十多刀进行毁容。当晚,骆分别用被子和雨衣等物,将龙某某和银某的尸体包好扔到小河中。骆自以为自己的行为天衣无缝,在家中欢度春节。

  可法网恢恢,尸体被群众发现后,公安机关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将案件侦破,并抓获了骆某某。

  骆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于近日被检察机关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桂林生活网

  责编: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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