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实行听证家长不再头痛 公开客观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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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9:27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肖世艳)教育乱收费一直是让学生家长头痛的问题,什么费该收,什么费不该收,学生家长很难知晓。从4月1日起,这种现象将被改变:自治区物价部门将实行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届时作为普通的学生家长有权对教育收费标准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是记者3月16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得的消息。 据介绍,为提高教育收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自治区物价部门决定在全区范围
为体现教育收费决策公正、公开、客观和效率的原则,自治区物价局要求,教育收费决策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听证代表一般是由学生(需16周岁以上)或学生家长代表、学校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以及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可自愿报名,或由消费者协会等中介组织推荐产生,一般不少于听证代表总人数的1/3。 在举行听证会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或者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告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以接受社会监督。听证会结束后,还要向社会公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的最终结果,并监督执行。 作者:肖世艳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