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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实行听证家长不再头痛 公开客观效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9:27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肖世艳)教育乱收费一直是让学生家长头痛的问题,什么费该收,什么费不该收,学生家长很难知晓。从4月1日起,这种现象将被改变:自治区物价部门将实行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届时作为普通的学生家长有权对教育收费标准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是记者3月16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得的消息。

  据介绍,为提高教育收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自治区物价部门决定在全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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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实行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有关部门在制定(包括调整)重要的教育收费标准前,都必须举行听证会,请社会各方面人士对收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教育收费听证范围包括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公办小学、初中的杂费,高中的学费,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本科的学费。

  为体现教育收费决策公正、公开、客观和效率的原则,自治区物价局要求,教育收费决策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听证代表一般是由学生(需16周岁以上)或学生家长代表、学校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以及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可自愿报名,或由消费者协会等中介组织推荐产生,一般不少于听证代表总人数的1/3。

  在举行听证会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或者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告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以接受社会监督。听证会结束后,还要向社会公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的最终结果,并监督执行。

  作者:肖世艳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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