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遏制用药混乱广东推出新规 门诊限用244种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0:43 新华网

  什么病都敢看,什么贵药都敢用,针对各级诊所以及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存在的混乱情形,本月1日,由广东省卫生厅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广东省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试行)》正式出台。规定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除规定的维C银翘片、抗病毒冲剂等244种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外,不得配备其他药品。自6月1日起,有关部门将对超范围经营者进行查处。

04年加盟好项目大联展 一起邂逅阳光有情人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据药监系统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该目录包含的244种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基本涵盖了门诊部、诊所的用药需求。规定适用于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城镇其他所有制形式的诊所以及医务室等医疗机构(不含农村村卫生站等村医疗机构)。目录的制定对今后规范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目录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为基础,注重安全、有效和经济原则,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处张京华处长表示:“现在的目录是采用‘试行’的形式,我们会在实际运用的情况下作进一步的修订,出台‘增补本’或重新修订,以确保其全面性与科学性。”

  按新规定,广东门诊部、诊所行医用药时,应根据需要在《目录》内选择购进和使用药品,不得配备《目录》规定以外的其他药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也不得向上述医疗机构销售《目录》规定以外的其他药品。

  广东省卫生厅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方面明确表示,对从2004年3月15日起超范围购进药品,从2004年6月1日起超范围使用药品的上述医疗机构,将由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张桂萍罗穗)(来源:新快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