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将制订清理工程款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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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3:10 浙江日报 | |||||||||
资金不落实发生拖欠款的工程将不颁发施工许可证 记者邵子江通讯员李绍升 本报杭州3月16日讯(记者邵子江通讯员李绍升)杭州市将加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力度,整治拖欠工程款及工资的问题。这是杭州市建委今天宣布的。
据了解,杭州市将制订清理工程款计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要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在本级财政用于建设的资金中3年内加以解决;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立即还清拖欠款,不能立即还款的,要制订清欠计划,限期还款,违规的予以公开曝光,不批准其投资新的项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拖欠款情况进行清理、汇总,排出清欠计划,凡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发生拖欠款的工程,今后将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