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率先推行低保“分类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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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3:44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明华、实习生袁小林报道:昨日记者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了“分类施保”,对城市特殊困难群体给予重点照顾。这种做法今年将在全国推行。 “分类施保”是指把城市“三无”人员和孤老病残列为常补对象,保障金由银行或邮局发放;把有劳动能力、家庭收入暂时低于保障标准的列为非常补对象,保障金到社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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