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里亚暴发黄热病 中国发布公告防止病疫传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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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5: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七日电 (记者刘长忠) 为防止黄热病传入中国,保护前往利比里亚人员的健康安全,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发布公告,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利比里亚暴发黄热病。截至三月三日,利比里亚卫生部共报告三十三例黄热病疑似病人,八例死亡,其中有四例病人已确诊。
公告指出,来自利比里亚的人员,入境时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出示有效的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对无有效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的人员,检验检疫机构可以从该人员离开感染环境时算起,对其实施六日留验;来自利比里亚的人员,如有发烧、出血、黄疸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明,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公告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来自利比里亚的船舶实行锚地检疫;对来自利比里亚的飞机和集装箱,入境时应当查验灭蚊证书,对无有效灭蚊证书的应当实施灭蚊处理。 公告提醒准备前往利比里亚的旅行者,应向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保健中心了解黄热病的有关疫情信息和预防措施,并接种黄热病疫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