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首进小区宣判邻里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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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6:2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昌平通讯员韩晓东甄红)今天上午10时,宣武法院3名法官来到西便门西里小区,公开宣判一起特殊的邻里纠纷案。法官介绍说,此案源于该小区一名居民为避免禽流感对人的感染,要求邻居处理掉鸽子,但邻居难于割舍。法官首次到居民小区宣判邻里纠纷案,一方面是考虑到当事双方均是老年人,行动不便;另一方面也是做好邻里纠纷的普法工作。
到了西里小区1号楼,已有30多名居民在场。原告是77岁高龄的焦成礼,被告则是66岁的李文华。焦成礼起诉称,他和李文华都住在六层楼上,李文华在楼道内和楼外、楼顶都非法搭建鸽舍,养鸽上百只,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也严重影响家人休息。他每次打开窗户,就会传来难闻的臭味,致使他家不能开窗户,空气不能流通。他曾多次找李文华商谈,居委会也多次出面,但都没有解决问题。在今年禽流感严重的情况下,李文华无视有关部门发布的禁飞令,依然放飞鸽子,不对鸽子进行处理。他诉求法院判令李文华拆除非法搭建的鸽舍,将鸽子处理,保证邻里的环境卫生。李文华则辩称自己退休早,为了不给社会添负担,才养了鸽子,这样能多点收入。他认为通过养鸽子,还把身体锻炼好了,他家的窗户一直开着,没什么问题,也没听见鸽子有什么声音,倒是大街上汽车的声音很吵。 在居委会里开庭后,法官宣读了判决书。宣武法院认为,被告在阳台、楼顶私搭乱建鸽舍,并封闭楼道公共空间,严重影响原告及他人通风、采光、通行,原告要求被告拆除非法搭建的鸽舍,并恢复楼道原状的诉讼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原告反映在禽流感期间,被告未对其饲养的鸽子采取防范措施,要求其将鸽子处理,此问题不属法院管辖范围,不予支持。法院判决李文华在判决生效7日内拆除其在楼顶和阳台上搭建的鸽舍,恢复楼道公共空间原状,并将渣土清理干净。 据了解,随着居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因异味、噪音、采光等各种原因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案不断增多,2002年石景山法院审理的一起异味扰邻案甚至入选了当年的10大案件。针对邻居间官司增多的现象,宣武法院法官向西便门西里小区的居民们现场讲法: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正确处理通行、通风、采光等各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