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蛛网楼”易主购房者成了“苦人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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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6:2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本报14日报道了关于京泽苑小区住户没有水电的消息后,有很多读者打来热线纷纷指责“京泽”的不负责。而“京泽”则辩称另有隐情,他们与售楼的“金德龙”之间早已“离异”。这下,京泽苑的住户们便成了谁也不管的“苦人儿”。 “两家房地产公司之间签订合同、解除合同,他们怎么折腾也不该误了我们用水用电呀?”住户不解地抱怨。北京京泽兴华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尹儒林称,由于资金缺乏,尚未支
“现在他们来回扯皮扯不清,而我们却不得不住在这个花了好几十万买下的没水没电的房子里。花了半辈子积攒的血汗钱,没想到打了水漂儿。”住户李先生无奈地说。北京市道和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解释说,这并不是一个复杂的“罗圈儿架”,“金德龙”卖房的行为是基于他与“京泽”曾签过一份房屋转让合同,之后此合同解除,也就意味着他“卖房”这一行为也应随之解除,而购房者当初交给“金德龙”的房款也应由“金德龙”赔付给购房者。(李环宇张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