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大学生因编造爆炸恐怖信息被判刑8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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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7:0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7日电(记者李京华)不满物美超市保安打伤顾客而扬言要在该超市实施爆炸的在校大学生张某,因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17日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据介绍,去年7月22日,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小区发现多处张贴恐吓传单:“我们严正要求物美超市保证每一个顾客人身不受到伤害,保证每一位消费者权益不遭受损害等五点
侦察人员发现,每张恐怖传单的背面都标有一相同的电子邮箱地址。侦察人员通过市网监处查询,查出此邮箱是通过拨号上网注册的,并查明了该电话号码的位置,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2003年7月24日警方将嫌疑人张某被抓获后,张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据了解,今年20岁张某是北京一所大学的在校学生,2003年7月中旬,张某在上网看到有物美超市的保安打死、打伤顾客的报道。刚刚步入大学校园的张某因涉世不深,一时之间顿觉社会充满了不平等,更觉得自己要通过行动来对抗这种不良的社会现象。张某经过一番考虑,决定通过张贴恐吓传单的形式来引起社会的关注。主意定下来后,张某通过互联网下载了两篇物美商城保安打人的新闻报道和三张沈阳爆炸案的现场图片等相关的资料。 张某还写了五点对物美超市的要求,为了引起社会的重视,张某还将高中上化学课时学的白火药配方也加在了后面,并称如果物美胆敢冒犯自己的五点要求,则将有一场惨烈的爆炸发生。随后,张某用家里的打印机将上述材料打印十余份,贴在宝盛里小区里。 审理法官认为,张某因对物美超市有不满情绪,编造含有虚假爆炸威胁信息的传单在居民楼内多处张贴,制造恐慌,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应予惩处。但由于被告人张某在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案件宣判以后,张某表示服从法院的判决,并表示今后会继续完成学业,回报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才,以弥补自己曾犯下的错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