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社区工作者享受“社保”、“医保”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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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7:07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3月17日电(记者俞俭)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883个社区的近6000名专职工作者今年起享受社保、医保待遇。这是武汉市加强城市社区正规化建设的一大举措。 武汉市市长办公会16日通过了社区工作者“两保”实施方案。从今年1月起,武汉市对7个中心城区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及社区低保和社保工作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保”待遇只限在职期间,落选或离任后第2个月起将不再享受相关
据记者了解,武汉市中心城区5951名社区工作者全部纳入社保、医保的保障范围,一年共需“两保”资金1225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武汉市从去年开始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服务“四到社区”,全面加强社区正规化建设。为此,社区工作者责任大、担子重。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平均年龄40岁左右,上有老、下有小,工作任务也十分繁重。在社区建设和管理,特别是民事纠纷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工作中,有不少急难之事,有的甚至因工作受伤、生病等。妥善解决社区工作者的“两保”,缓解他们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促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