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地税收税应该规范 群众来信呼吁停拦车收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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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18:2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海南新闻网3月16日消息:连日来,临高县有不少金鹿牌拖拉机用户向记者反映:临高县地方税务局收取机动车辆使用税额不合理,按照《海南省机动车辆税额表》,金鹿牌拖拉机一年应缴的车辆使用税是30元,但是临高县地税部门却收了60元。 只标明金额而不标明税种
接到投诉后,记者日前前往临高县了解情况。在临城镇一收税点,金鹿牌拖拉机用户纷纷向记者出示他们的税收通用完税证(税票),并告诉记者,去年金鹿牌拖拉机一年的车辆使用税是30元,但不知道怎么搞的,今年的车辆使用税明显比去年多得多,更加让他们难于接受的是询问为何交那么多税时,地税工作人员却对他们说:“叫你们交,你们就得交。” 记者看到,有的完税证除了在实缴金额栏内写了60元外,连税种、纳税人名称、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税率等都没有交代,而正规的完税证中应该写清楚税种、收税对象名称、纳税人名称、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和税率;有的完税证连单位公章和单位名称也没有,正规的完税证应该有单位公章或者是具体的单位名称;还有一些完税证,税款所属时期栏中只写了2004年3月6日这一天而不是一年,而《海南省机动车辆税额表》规定所收取的车辆使用税是一年。 记者从完税证中还看到,同型号金鹿牌拖拉机却要缴交不同的车船使用税,一部分金鹿牌拖拉机缴交的车辆使用税为30元,一部分则为60元。 对此,收税点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按照上级的意思来收取,有什么事情去找领导,他们不清楚。 “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限才出现差错” 就临高县金鹿拖拉机车船使用税的收取标准,记者采访了临高县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所有的车辆使用税都是根据《海南省机动车辆税额表》的有关规定标准来收取的,金鹿牌拖拉机重量为0.5吨,一年的车船使用税是30元,出现多收的现象是个别的,他们会及时查账和处理,将多收的钱退还给用户。 对于在完税证中为何没有写清楚税种、收税对象名称、纳税人名称、计税金额和税率,该负责人则告诉记者,正规的完税证应该有税种、收税对象名称、纳税人名称、计税金额和税率,否则该完税证无效。出现漏写这一情况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限,他们不知道怎么填写。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完税证中没有税种等项说明的用户可以持完税证去补填,或者是重新开票。 “上路拦截收税不对” 记者在采访时还看到,有一部分地税人员上路拦车收税(如图,洪宝光摄)。对此,临高县地税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当初只要求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宣传交纳车辆使用税的有关知识,并通知车主及时到纳税点交款,并不知道有一部分工作人员上路拦车收税的情况,他承认拦车收税是不对的。 省公安交警总队法制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只有公安和交警部门有权上路检查车辆,其他部门要上路执行公务的,应在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下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