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祺瑞府住户被令外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1:40 京华时报 | |||||||||
作者: 林色平来源: 本报讯(记者林色平)东城消防监督处昨天以东城公安分局名义向段祺瑞府产权单位发函,敦促其在2004年底前制定计划,外迁段祺瑞府中的122户居民。 段祺瑞府从1981年起即被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3年来,消防部门先后8次对其下整
段祺瑞府位于张自忠路三号院,始建于清末,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该院内灰1、2、3、4号楼为古建筑,占地9992平方米,住职工家属122户。东城消防监督处人士说,其火灾隐患及危险性为:4栋楼主要是木结构,一旦发生火灾将迅速蔓延;楼房设计环形通道供疏散使用,但住户随便在走道上支搭木板房,将1.8米的楼道宽度占去1.1米,将环形通道堵塞,如发生火灾难以疏散;此外,职工住户均在楼道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烧水做饭,用气不慎极易引发火灾。 今年,东城消防监督处又发现段祺瑞府楼内存在消防设施严重破损,应急照明设备和消防器材少,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和居民乱拉乱接电线,并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等不安全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