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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食盐严禁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2: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近期省城一律不出台提高政府定价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调价项目,以安定人民生活。昨天合肥市物价局就此发出通知,针对少数经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擅自乱涨价、乱收费的现象,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粮食、药品等涉及百姓生活必需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加强监管。

  据了解,省城物价部门为稳定物价,一手抓市场监管,一手抓违规。在市场监管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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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为:一、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食盐等人民生活必需品,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严禁提价销售;二、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费单位,严禁擅自立项、超越范围、提高标准收费;三、对已放开属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四、加强监测预警,对涉及与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实行重点监测,发现异常,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五、近期一律不出台提高政府定价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调价项目,以安定人民生活。

  与此同时,加大整治力度,严惩哄抬物价行为。包括从现在起全面开展集贸市场、药品市场和粮食批发市场等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专项检查。

  (潘曙生 孙昊)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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