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加收学生费用 通报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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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2: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本应每位学生收费30元,却擅自决定每生收费60元。昨天,合肥市教育局对合肥五中一起乱收费行为进行通报,并对此事进行严肃查处,学校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据介绍,今年2月,合肥市教科所对该市高三教学质量进行检测,三次抽考、制卷、阅卷等费用,按物价局核定标准应为30元,但合肥五中高三年级组根据部分家长的意见,准备
合肥市教育局接到举报后,迅速派人到学校调查核实。学校领导在得知情况后,责成相关班主任在3小时内,将多收的费用全部退还学生。学校还立即召开会议,对涉及乱收费的班主任点名批评,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了检查。尽管如此,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严肃纪律,该市教育局对合肥五中的乱收费行为给予通报,对学校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作出了处理。 (本报记者)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