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提醒公众防甲醇中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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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3: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央视报道,卫生部昨日发布了今年第三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公众预防甲醇中毒。卫生部公告指出,今年以来,我国发生的甲醇中毒事件已造成31人中毒,11人死亡。甲醇又称木醇、木酒精,是一种无色透明的有毒有害化学品,摄入5毫升—10毫升就可引起中毒,30毫升可致死。甲醇主要损害人的中枢系统、眼部,并能造成代谢性酸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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