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有缺陷,如何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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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3:4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3月15日正式发布,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消费者或车主发现汽车可能存在缺陷,有权向主管部门、有关制造商、销售商、租赁商或者进口商投诉或反映,并可向主管部门提出开展召回调查建议。可以使用制造商提供的“车主关于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直接向制造商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主管部门设立的缺陷汽车产品信息系统投诉,提出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的相关调查的建议。
投诉过程包括3个步骤:车主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车主联系信息)→车辆信息(车辆基本信息、车辆具体信息、经销商信息)→缺陷信息(车辆缺陷描述、缺陷发生的状态、车辆事故描述)。 可能用到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购车票据、保险单等。 用电子信箱投诉,可以到http://www.qiche365.org.cn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汽车质量投诉登记表文档,按照登记表的要求进行相关信息的填写,然后发送到zhaohui@qiche365.org.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