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甲醇夺命11条卫生部发布甲醇中毒预警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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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4:0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卫生部近日发布2004年第三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公告要求,各酒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把进货渠道,严禁用工业酒精勾兑白酒,严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非法生产、销售白酒;同时提醒消费者不要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以防甲醇中毒。 今年以来,我国发生多起甲醇中毒事件,造成31人中毒,其中11人死亡。在中毒事件
根据1996年9月卫生部会同质检、工商等7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甲醇及非食用酒精产品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类甲醇和工业酒精生产、经销单位必须把甲醇作为一种特殊有毒有害化学品实施严格管理,确保甲醇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生产、销售和使用,严禁其以任何方式流入食用品市场;工业酒精和其他非食用酒精必须按标准和要求在包装容器上注有“不得食用”的警示标志。 甲醇又称木醇、木酒精,为无色、透明、略有乙醇味的液体,是工业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摄入甲醇5~10毫升就可引起中毒,30毫升可致死。造成中毒的原因多是饮用了含有甲醇的工业酒精或用其勾兑成的“散装白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