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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何时不扰民)居民楼一楼小餐馆为何屡禁不绝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6:41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胡绪:管理部门“非不能,而不为”

  油烟扰民问题,有没有相应的治理法规呢?有。

  早在2001年10月,武汉市环保局和工商局就曾联合下发文件:“环保、工商部门不得再批准居民楼底层经营餐饮娱乐业;对过去已批准且群众有投诉的,由环保部门依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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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吊销营业执照”。

  2003年,武汉市环保局和工商局再度发出通知指出:“对拟在居民楼内等敏感区域兴办的餐饮企业,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关,对于不具备污染防治条件或不能满足环保要求,容易引发油烟、噪声污染扰民的污染企业,不得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经环保审查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可这些法规,只是使得扰民小餐馆难以取得合法手续,但居民楼底,大量的“无照”小餐馆却依旧照开不误,且呈“蓬勃”之势。

  该市环保局有关人士称,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居民楼一楼的小餐馆,大多处于无工商执照经营的状态。

  2003年8月,武汉市明确环保部门作为油烟噪声统一监督管理的协调部门,市民遇到相关问题可直接向环保110反映。

  但环保部门却说:人手少,缺乏强制手段,因而不能及时制止违法经营行为。比如无营业执照的小餐馆,应由工商部门予以取缔。

  而相关部门称,因为武汉经济现状,和一些安定因素,因此对个人兴办的以“谋生为名”的小餐馆,相对管得不太严。

  3月3日召开的“清洁武汉、美化家园”专题会议上,武汉市副市长胡绪昆鸟提到居民楼一楼小餐馆油烟扰民问题时,直言不讳地指出:“居民楼一楼小餐馆不时冒出一个,怎么管的?管理部门的一些作为促成了搞污染的行为。总而言之一句话,一些管理部门‘非不能,而不为’。”

  记者杨磊实习生黄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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