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案三大矛盾不可调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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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7:58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3月18日消息:银都花园业主状告房开公司一案,昨天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由于房开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意见分歧较大,首次调解不欢而散。房开公司和业主将等待法院的判决。 昨天上午,6位业主代表走进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调解室。一位业主就预言,此次调解成功的希望比较渺茫。让记者眼前一亮的是,温州市建设房开总经理邹飞立已经在调解室,这
在昨天上午的调解会上,业主代表和代理律师先提出要房开公司解决三大核心问题,即房开公司将俱乐部交还给业主管理和使用;归还150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小区封闭等。再协商其他承诺和赔偿问题。但是这三个问题都得到房开公司的拒绝。房开公司认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俱乐部是由房开公司投资的,虽然业主提供的商品房价格明细表中,俱乐部的建造费用已经打入小区的建造成本,但这只是房开公司向市计委提供的备案价格,实际上其建造费用是独立核算的;对于物业管理用房,只能按规定向业主委员会提供小区总面积千分之七,约319平方米;对于封闭小区的问题,可以在小区东边别墅旁边立一道封闭墙。 银都花园业主委员会主任黄龙忠认为,地面建筑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土地是属于小区的,地面的建筑也应该是属于小区的;另外从温州市计委提供的备案价格来看,俱乐部的建造费用已经打入小区建造成本,至于房开认为没有按照备案价格建造,只是单方说法而已。 昨天上午10点20分左右,业主委员会成员和房开公司代表走出调解室。记者追上前询问邹飞立,他的第一句回答是:“无可奉告。”记者再次追问,他勉强地说:“相信法院会公正审判的。”而黄龙忠说,从昨日的调解情况来看,双方是无法调解下去的,只能等待法院判决,除非房开答应解决三大核心问题,那还是有继续调解的余地。而据房开方面的律师介绍,这种可能性比较小。按照有关程序,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今年5月底前对本案做出判决。 昨天上午,调解会刚开始时,记者看到熟悉的身影,原来是杭州西湖家园的业主,上次开庭时,她就曾过来“取经”。得知银都花园业主和房开17日举行调解会,便再度过来。据她介绍,原本西湖家园的案子在3月16日开庭,后来得知银都花园的案子在3月17日调解,便向法院申请推迟开庭日期。(商报记者叶朝辉)(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