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提醒:企业4月前勿忘年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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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8:06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璇 通讯员曾庆光王菲)思明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近期发现,一些企业对年检时间存在着认识误区,认为企业要开业一年才进行年检,结果耽误了年检。 按照有关规定,每年的1月至4月是企业年检的时间,也就是说企业在设立登记后的第一年开始就必须年检。比如说,2003年12月设立的企业也必须于2004年1月至4月间到所属的工商局进行2003年度的年检。为此,工商部门特意通过本报提醒读者,企业必须于每年的1月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