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明确三大体系 确保八件实事全面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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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8:38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本报3月17日讯(记者朱定)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为人民群众办8件实事,并于日前出台了《2004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办好8件实事的责任体系、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和工作要求,以确保8件实事全面完成。 省委、省政府决定要办的8件实事,一是努力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二是抓紧县乡公路改造和洞庭湖区畅通工程建设,三是做好城镇社会保障和农村扶贫帮困工作,四是依法解决
《实施意见》的责任体系明确:省政府负责全省8件实事的组织实施工作。省直19个单位分别为有关实事的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并明确了这些责任单位的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协调责任制和督查责任制,要求他们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市州县,参照省直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建立责任体系。 指标体系明确了对省直19个责任单位的考核指标,即将8件实事的主要内容分解成若干项,相应设立46项工作目标,分别落实到有关责任单位,完成情况由省统计局商有关单位评估、认定。对市州政府的考核指标由省直19个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和分解落实,完成情况由省直19个责任单位评估、认定。 《实施意见》要求,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均应制定考核体系。省里成立了由省人事厅牵头,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等为成员单位的8件实事考核办公室,考核对象为省直19个责任单位和14个市州政府。考核办法,对省直19个责任单位采取每季度责任单位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进行;对14个市州政府采取逐月报告、按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验收的方法进行。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所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的为达标,考核的工作目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的为不达标。省政府领导按有关规定考核评定。省直19个责任单位和市州政府考核结果为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可评为优岗,事迹突出的还可记功;单位和市州政府(班子成员)年度公务员考核优岗指标比例提高到20%,并给予单位和市州政府一次性奖励和通报表彰。凡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评定为不称职,并不得参加其他奖励项目的评选;单位和市州政府(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岗指标比例不得超过10%,对单位和市州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市州、县(市、区)考核体系由市州、县(市、区)政府参照省考核体系制定。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对8件实事的落实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狠抓督促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