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别墅在法庭上讨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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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8:45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方芳 记者戴颖敏) 李氏兄弟十年前买了地块并建造三幢别墅,十年后这三幢别墅的房地产权人竟写着其他人的名字,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李氏兄弟走进法院,要求确认这三幢别墅的归属问题。 1993年底,李氏兄弟向市郊某镇村民委员会购买了两个地块,后又从同村人处购得两
庭审中,兄弟俩提供了十年前所有的购地及建房单据,而三被告却连该房屋的来龙去脉都说不清楚,陈述前后矛盾,而凭证大都已缺失。但他们称:“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就是证明房屋权属最有力的证据。”一名自称十年前为被告建造房屋的郭某某出庭作证,经法官询问证人,其却连别墅的内部结构都说不清楚,楼板是现浇还是预制也支支吾吾,虽然证人以时间太久为由,但该证人的证词显然大打折扣。 而三被告的房地产权证是如何办出来的呢?经查,三被告办理房地产权证依据的是一份1994年他们与该镇村委会签订的建造低层住宅集资房协议书。为此法官多次走访了改制后的某建设发展公司(即当时的村委会),该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该协议书上房屋的单价、总价当时均是估算出来,纯为被告办理房地产权证所需,实际在经济上并无往来及纠葛。这一说法在庭审中也得到了被告方的确认。据此,近日松江法院作出判决:三幢别墅归李氏兄弟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