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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总站综管办乱收费:不信法纪治不了你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8:58 大众网

  文/本报记者 张贵君

  本报3月9日至13日连续报道了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乱收费滥罚款一事,广大市民对此反应强烈,认为违规执法应该受到查处。为此,记者连日走访了相关部门,多方倾听群众呼声,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有关部门表示,综管办的问题必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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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议论:

  “综合执法”变本加厉

  连日来,许多市民纷纷反映,本报连续报道了“综管办”的乱收费滥罚款问题后,“综管办”竟然改变了方式,采取了“隐蔽执法”,变成了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合“前查后罚”的方式,加大了对“违章停车”等的处罚力度。

  3月15日中午,济南李先生去车站接人,车在西工商河边尚未停稳,一名“综管办”人员驾驶三轮警车堵在了车前,随后接到通知的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很快赶到,要求李先生拿出驾照和行车证。据李先生讲,当时他对眼前的三个“执法人员”说,生活日报正在报道你们的乱收费乱罚款,你们怎能不顾舆论继续胡作非为呢?对方很不客气地告诉他,报社算什么,能管得了我们执法?并说根据市政府206号令第123条,李先生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如果不服,李先生的车将被扣押。李先生只好掏出了身上仅有的43元,最后执法人员“照顾他”收取了他40元罚款。

  熟悉该区域的济南杜先生说,据他观察,最近这里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平时一般的“违章停车”稍微求情后大都处以20元的罚款,而如今把价码提高到了50元以上,这分明是冲着舆论监督来的,仅靠加码处罚难以服众,执法要公平公正,而不应以罚款为目的。

  市行政执法局:

  未向任何单位委托执法权

  3月16日下午,记者在济南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见到了政策法规处和监察室的负责人。他们对生活日报的报道给予充分肯定。作为舆论监督的典型,监察室把生活日报的该组系列报道做了剪报并装订成册。

  据政策法规处徐处长介绍,执法局主要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并做了批示,要求严肃调查此事,对“综管办”的事情务必尽快做出处理。徐处长说,在执法局成立之前,“综管办”曾一度被城建、环卫、园林等部门授权代行该区域的处罚权,但行政执法相对集中后,这些部门自身都没有了处罚权,相关授权当然自行作废。所以尽管“综管办”曾要求给予处罚权,但他们绝对没有答应。按照法规,执法局不会对任何单位委托授权。

  市政府法制办:

  “综管办”从来不是执法主体

  3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济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该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法规角度来说,“综管办”从来就不是一个执法主体。

  就“综管办”赖以存在的政府164号令,该负责人认为,鉴于长途汽车总站区域的特殊性,该政府令至今没有被废止,但当初的社会环境有了一些变化,尤其是行政执法局成立后,处罚权相对集中,“综管办”按照规定只是该区域的管理者。同时该政府令也明确规定,总站地区执法人员应秉公执法,文明管理。对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164号政府令强调该区域的环境和秩序,“综管办”作为管理者,目前能做的只是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如果以此作为随意处罚的依据,显然有悖政府令的初衷。

  市政府纠风办:

  监察部门正在进行内部调查

  3月15日,市政府纠风办将本报的相关报道整理成材料,认为媒体监督提供了很好的消息源,他们将对此事着手调查。

  今天,记者得到纠风办负责人的答复说,纪检监察部门已对此地进行了暗访,结合此前的群众举报,认为生活日报的报道与他们目前掌握的情况大致相同,该区域长期以来确实存在一些“执法过度”问题,群众意见很大。纪检监察部门已经在内部对此展开调查,也了解到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不论怎样,违法乱纪者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长途汽车总站:

  “黑锅”背了太久太久

  记者联系到济南长途汽车总站的有关负责人,说起“综管办”的事情,他愤愤地说,长途汽车总站为此背“黑锅”太久太久了。“综管办”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但却“严重影响了车站周边的环境和正常秩序,影响了车站形象”。

  据悉,车站经常接到来自旅客的投诉,反映这里有人野蛮管理,专门在站外查车、罚款、强制旅客开包检查等,“综管办”对吸烟、吐痰、乱扔果皮等行为不是给予劝阻,而是专等对方“犯规”抓现场处罚,而且还有“撕票5元,不撕票3元”以及罚款回扣之说。过往司机抱怨说,有的出租车可以大摇大摆地停在那里,在工商河边上也停放了很多“货车”,但为什么偏偏不让其他出租车和私家车靠近车站呢?在“综管办”严酷“执法”下,很多车辆不愿靠近车站地区,惟恐不小心被处罚,汽车总站成了济南司机的“雷区”。“综管办”野蛮行为经常引发被处罚人的反抗和争斗,造成秩序混乱。

  马上就评

  别再抹黑城市窗口

  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地区作为济南市乃至全省的窗口,备受人们的关注。毫不夸张地讲,维护该地区的形象,就是在维护城市的形象。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综管办”一系列“黑执法”的粗鲁举动持续损害着该地区的形象,也不可避免地给城市窗口抹了黑。

  大多数读者都一直认同这样的观点,车站地区作为人车流量较大的地方,绝不可放任乱停车、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加强管理是一种负责任之举,关键问题是什么人来管理,如何来管理。从目前读者反映的一堆问题来看,“综管办”越权执法的种种不光明的做法,已经证明了上述所说的关键问题的重要性。

  高扛着“管理执法”大旗的“综管办”罚款已有些年头了,在特定的某一时期,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有了正规的执法部门和执法程序后,它就理应退出这个舞台。可是如今,擅自戴上“大盖帽”的“综管办”作为一个既无执法资格,又无资金来源,同时缺乏法律观念,仅仅靠乱收费、滥罚款“谋生”的“三无部门”,在法制环境日臻完善,管理方式日益改善的情况下,存在的必要性实在是需要打个问号。实际上维护交通秩序有交警,城市管理有执法局,现代文明的城市管理却不可能靠“以恶制恶”取得良好的效果,否则即使在粗暴的管理手段下收一时之效,也难保取得长期效果,更不用说以损害城市形象为代价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执法为公是一切执法者的座右铭,那种靠“罚款五元,提成二元”的所谓“谋生”式执法,不仅与“三个代表”的精神背道而驰,也是城市窗口上难以抹掉的污点。要擦亮城市的文明窗口,有关部门剔除“黑执法”的生存土壤,该是时候了。

  士心

  “综管办”大盖帽:应摘下来

  在调查采访中,大多数被罚款人认为自己之所以接受处罚的原因在于对方的着装。综管办人员身着酷似执法人员的服装,一般人很难分清真伪。

  记者查阅有关文件得知,去年底国务院再次发出《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重申统一着装的批准权限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均无权批准。对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着装的,要收回已经发放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并予以销毁。要坚决制止着装混乱和穿着仿制警服现象。

  显然,“综管办”并无着装资格,市民建议要解决“综管办”问题,应先从脱了“综管办”的违规制服开始。

  “综管办”的由来

  根据市民举报和有关人员反映,记者了解到,上世纪90年代初,政府在撤并整合多家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在火车站和汽车站等特殊区域成立了“综管办”,主要负责维持站内公共秩序。后来火车站地区的“综管办”的职能交由铁路方面管理,长途汽车总站的“综管办”也由站内转向站外。实际上,“综管办”的正式员工很少,大部分是招募的“临时人员”。在济南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后,由于受编制限制,加上对执法人员素质要求较高,没有将“综管办”纳入执法局系统。

  一位深知内情的读者说,“综管办”在成立之初就没有自己独立的财政账户,无法获得来自财政部门的拨款,一直处于自收自支的境地,这自然成为“综管办”罚款的借口。“综管办”多年来在此长期经营,广泛疏通社会关系,这成为其长期存在的基础。另外,“综管办”依然存在的客观原因,与相关管理体制的不协调不无关系。编辑:(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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