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听证,要听更要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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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9:07 新桂网 | |||||||||
广西物价部门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有关部门在制定(包括调整)重要的教育收费标准前,都必须举行听证会,请社会各方面人士对收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据《南国早报》3月17日报道)。 教育收费问题,经过近年来的群众反映与媒体炮轰之后,终于也照进了“阳光”,越来越多的地方把教育收费的公开当作执政为民的举措来抓。有些地方实行“一费制”,有
从前教育收费是校方说了算,多少就是多少,家长一点知情权与话语权都没有,引起社会的极大不满;后来搞一刀切的“一费制”,学校不管三七二十一都要执行,矫枉过正的结果又引起学校的不满,胆大的阳奉阴违,胆小的消极对抗,到头来伤害的还是学生与家长的权益。听证不但可以听到家长、社会的声音,也可以了解到校方的苦衷,使得双方利益在听证博弈中求得平衡点。因此可以说,听证是一种符合程序正义的民主的决策过程,为妥善解决教育收费矛盾提供可能。 但是就目前的价格听证会而言,还存在两个问题:首先是“听而不证”,我们常见的听证会多半是“听”——听到有关部门和他们所请的专家诉苦、解释,即使听者插上几句,也会被他们驳得“体无完肤”;其次是“证而不听”,听证会开完了,听也听了,仅有的一点儿证也证了,可主办方一点意见也没听进去,该涨的还是要涨,该涨多少还是涨多少。所以,当听证会的新奇感过后,民众对听证会的热情马上降到冰点。 时下的听证会之所以走了样,主要症结在于信息与权力的的不对称。主办方总是处在信息的强势,消费者难以匹敌;主办方要么是垄断行业,要么有政府背景,手握巨大的权力,牛气冲天,而消费者没有可以强行的权力,面对强大的对方,平等对话的权利也成了一种奢侈,遑论抗衡的力量。 要规避听证会的不足,当务之急是要形成一套操作性强的关于听证会的法规,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形成事后监督机制以督促对方履行等等。希望广西的教育收费听证可以比以前的走得更远,为全国解决同类问题探索出一条可资借鉴的路子。福建练洪洋 作者:练洪洋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