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对“老赖”将进行网上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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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09:29 浙江日报 | |||||||||
区报道组 王荣 2004-3-18 本报温州3月17日电 (区报道组王荣)今天,温州鹿城区法院发出通告,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执行人名称及有关情况在中国法院网上予以公布:被执行人超过规定执行期限(6个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的。
一些诚信度低的企业和个人向银行贷款不还。据了解,温州市去年有11家银行向鹿城区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拖欠贷款,申请执行标的7236.9万余元。经该法院执行人员的努力,仍有4100余万元申请执行标的额被“老赖”们以各种借口拖欠。 为了狠狠打击这些金融“老赖”,鹿城区法院透露,今后将每天24小时受理申请人的执行举报,并对“老赖”“黑名单”进行网上曝光,使其在融资等方面受到制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