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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10:10 北京日报

  ———2004年2月19日在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各位代表:我受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3年的主要工作2003年是全市各族人民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团结一心,奋力拼搏,赢得抗击非典阶段性重大胜利,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迈出新步伐的一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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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执行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首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大力加强立法工作,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制保障一年来,常委会认真履行立法职责,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根据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制定了2003—2007年立法规划。常委会审议通过这个规划后,及时召开立法协调会,要求各部门本着“落实当年、计划来年、准备后三年”的思路,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抓好规划实施工作。第二,完成了全年的立法任务,共审议通过法规13项,其中制定7项、修订4项、废止2项。同时,加强调研、协调,为今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比较扎实的准备。常委会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注重把握以下4点:(一)维护法制统一,突出首都特色。这是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同时,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着眼于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着眼于符合北京实际、切实解决问题。常委会编制的五年立法规划,坚持从首都城市性质出发,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对重要的、亟需的、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优先列入规划。这个规划共安排立法项目54项,调研项目11项。其中,推动首都经济发展方面有18项,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方面有15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有13项,推进首都社会全面进步方面有13项,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方面有6项,较好地体现了首都特色。(二)推进立法民主,广泛集中民智。常委会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进一步扩大市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把发扬民主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使制定的法规充分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一是把民主立法扩展到立法源头,公开征求市民对五年立法规划草案的意见。规划草案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后,社会反响强烈,市民积极参与,短短10天,就收到群众来信、电话和电子邮件2000多件,提出立法项目建议98项。经过认真研究,将其中36项纳入立法规划。二是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法规,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在制定养犬管理法规时,常委会委托市统计局对5000户居民进行抽样调查,就管理方针、执法主体、收费标准等问题征求市民意见,并将草案修改稿在新闻媒体上公布,7天时间收到市民意见、建议5300多件次,切实做到集思广益。同时,还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直接听取人大代表、基层组织和专家学者的意见,为常委会制定法规提供依据。三是发挥首都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作用,常委会聘请18位著名专家学者作为法制建设顾问。审议各项法规草案前,请顾问研究论证,使常委会的立法更具有科学性,更符合首都实际。(三)坚持立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使法规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第一,注重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制约和监督。既规定行政机关相应权力和行使程序,又明确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二,妥善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在制定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时,本着既要有利于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又不妨害正常教学活动的原则,对学校、学生和家长方面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第三,注重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法制环境,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的权益,审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在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增设了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对其父母的经济帮助条款。(四)立足贯彻实施,着力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可操作性是衡量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准,也是地方立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在选择确定立法项目时,常委会根据现实需要,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设定法规条款,做到执法主体明确、责任具体、程序清楚、切实可行、便于监督。在制定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时,针对窃电行为认定难、窃电量计算难的情况,列举了十几种表现形式,明确了窃电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窃电量的计算方法,并对电力管理部门的责任和执法程序进行了规定。另外,一些法规颁布后,常委会还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配套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保证法规的顺利实施。常委会还加强了立法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了立法计划编制、法规起草等9项规程,进一步规范了立法工作。

  二、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坚持把监督工作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抓住本市现代化建设的重点问题、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一)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以优化首都发展环境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共检查了26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改善首都投资环境,检查了招标投标条例、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情况;为改善首都科技创新环境,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检查了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技术市场条例的实施情况;为加强环境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检查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人民防空条例的实施情况;为促进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权益,检查了食品卫生法、教育法、图书馆条例、工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针对近年来群众对食品卫生和安全问题反映较为强烈的情况,常委会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成立由3个部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实行集中检查与分散检查、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与区县人大密切配合,对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食品市场准入、卫生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检查。这次检查历时两个多月,共有市和区县、乡镇人大代表1000多人次参加。市政府根据执法检查组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使本市食品卫生与安全的总体状况进一步改善。(二)切实加强预算监督。常委会着重从三个方面强化预算监督:一是认真贯彻预算监督条例。在政府有关部门编制财政预算过程中,常委会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近年财政收支的实际情况,提出优化支出结构、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等建议,保证预算收支安排更为合理。同时要求财政部门编制预计超收收入使用方案,并专门听取工作报告。二是把握经济运行动态,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根据非典疫情对本市工业、商业、旅游、外经贸、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本市卫生防疫经费投入情况的专题调研,督促政府加强和改善卫生防疫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拓宽预算监督范围。在预算初审前,听取重点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汇报,将监督工作延伸到具体部门,深化了预算审查监督。(三)加大代表议案督办力度。水资源保护和管理、金融业发展环境、农民社会保障、城镇居民就业再就业和交通管理5项议案,是去年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常委会审议的重要议案。这些议案,是广大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反复论证后提出来的;是事关全市工作大局,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对此,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督办。首先,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在督办城镇居民就业再就业议案时,组织委员和提议案代表走访部分群众,并会同市政府对18个区县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在督办交通管理议案时,一些组成人员乘坐公交车和出租车暗访,听取群众对交通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其次,加强议案办理报告的初审。在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之前,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都进行了认真初审,推动有关部门提高议案办理质量。再次,抓好常委会审议。审议交通管理议案办理情况报告时,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针对交通管理体制、交通设施建设、发展公共交通、公民守法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府改进工作。最后,督促政府部门认真整改。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这5件议案办理工作都取得了进展。市政府已决定采取措施,加强对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有效保护;市人大常委会已将水法实施办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为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市政府提出了阶段性目标和计划,加强了综合整治。(四)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人民群众到人大上访,是因为人大既是立法机关,又是监督机关,更是权力机关。他们到人大反映问题,是对人大的信任。为此,常委会把做好信访工作当作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一条重要的经常性渠道,当作人大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大责任,予以高度重视。全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400多人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3000多件次。在信访工作中,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认真办理每一封群众来信,在非典疫情严重的时期,接待工作也没有停止,保持了信访渠道的畅通。为提高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质量,常委会加强了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加大督办力度,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督促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实际问题。

  三、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一年来,常委会围绕本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认真实施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工作、信息化建设、实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行动计划纲要、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2003年重大工程进展、农村基础教育等21项重大事项的报告,依法作出了关于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等6项决议或决定。去年在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面前,常委会坚持贯彻中央和市委的重要决策,把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决定听取市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工作的专题报告,全力支持市政府依法加强防治工作。会议要求,市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抓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大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坚持“两手抓”方针,掌握工作主动权,夺取防治非典和经济建设双胜利。中央电视台和北京电视台对会议进行了现场直播,使人民群众了解北京防治非典工作进展情况,增强了战胜非典的信心。在防治非典斗争中,常委会组织委员和代表深入防治非典第一线,视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推动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常委会还及时将代表对防治工作提出的100多条意见和建议,交付市政府办理。市政府对代表的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发挥了代表在防治非典中的积极作用。城乡一体化是事关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为审议好这项报告,常委会在听取市政府8个相关部门的汇报后,组织委员和代表深入到7个区县调查研究;审议时,委员们提出要站在建设首都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高度,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任务,加强规划、调整结构、合理布局,进一步明确区县功能定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些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常委会还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报告。审议中,委员们建议抓紧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加大职务犯罪侦查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同时,常委会还组织委员和代表对本市司法工作进行了视察和检查,旁听了一些案件的审理。

  四、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切实加强任后监督一年来,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5人次,其中,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68人次,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40人次,“两院”工作人员107人次。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不久,及时集中任命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分院领导人员;根据政府机构改革的变动情况,依法适时任命有关机构负责人,保障了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常委会对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苗乐如、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马剑光进行了述职评议。在开展述职评议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一是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对苗乐如同志的评议,主要抓住建设用地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拆迁管理、物业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5个重点。对马剑光同志的评议,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进行。评议既肯定述职者依法履职的成绩,也指出存在的问题。二是改进方法,简化程序。采取专题调研、个别访谈、现场察看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通过暗访、旁听公诉案件庭审,了解实际情况;实行综合发言与专题发言相结合,讲求评议效果。三是强化对评议后整改的监督,坚持评议后3个月内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巩固评议成果。常委会还审议了张茅副市长述职评议1年后整改情况的报告。

  五、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代表法,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一)加强培训工作,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履职能力。换届后,常委会举办了代表培训班,采取专家辅导、代表交流、小组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执行代表职务的有关知识。参加培训的代表反映,这次培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针对性强,非常必要,对增强代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履行好代表职责很有帮助。(二)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加强与代表的沟通。组成人员通过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联系代表,通报情况、交流思想、听取意见和建议。这项制度的建立和实行,进一步密切了与代表的联系,有助于代表知情知政,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有助于常委会广泛集中民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同时,常委会继续坚持主任接待代表日、组成人员参加代表团活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三)改进视察方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一是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和食品卫生与安全问题,有组织地开展代表持证视察。代表在视察中共提出300多条意见和建议,对帮助政府改进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结合常委会议题,在审议前组织委员和代表进行专题视察,以利于准备审议发言,提高审议质量。三是改进人代会前的集中视察方式。围绕加快首都现代化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城市管理、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等重大问题,集中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分专题实地视察,与“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座谈,为代表知情知政,在会议期间行使职权做准备。(四)加强督办,推动难点建议的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373件建议,都如期办复。其中建议被采纳、对工作有推动的占46%,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28%,一大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得到了解决。如对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公厕卫生状况的建议,市长办公会专题进行了研究,颁布了《北京市公共厕所设计建设标准》,准备近期投入4000万元新建和改建公厕200座,关于2008年前完成全市公厕升级改造。又如对解决西罗园石马坨居民吃水难问题的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重新为该地区铺设了供水管线,安装了公共取水设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556件建议,已办复382件,其余正在办理中。常委会加强对建议办理的全程监督,坚持办复后逐件审查,对办理不合格的建议重新补办。芍药居群众出行不便、南口镇部队营区垃圾场搬迁等建议,是代表提出多年而又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常委会加强组织领导,逐一进行督办,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取得了良好成效。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针对届首之年的特点,常委会注重订规划、抓培训、建制度、打基础,全面加强了自身建设。(一)适应新形势,加强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换届后,常委会及时举办组成人员学习班,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组成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坚持日常政治学习制度,对中央和市委重要精神及时传达学习。结合形势发展需要和常委会议题,举办有关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制讲座。4个专门委员会设立后,为理顺工作关系,常委会及时调整工作机构,完善法制建设顾问、预算监督顾问制度,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基本上形成了良性工作机制,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保证。(二)实行分组审议,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常委会改进审议方式,实行全体会议审议与分组会议审议相结合。一年来,主要对法规草案和一些专题报告进行分组审议。实践证明,这种审议方式,增加了发言人数和机会,扩大了发言范围,还可以相互探讨,把意见讲得更充分、更透彻,有利于调动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的积极性,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使常委会审议质量明显提高。(三)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常委会制定了2003年工作要点,以“折子工程”的形式,落实到各个工作部门,增强了工作的计划性和时效性。完善各部门工作规程,提高了工作质量。积极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机关为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代表服务的职能,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常委会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去年下半年,区县人大代表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根据近年来人户分离日益突出的情况,修订了区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方便了选民参加选举;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检查指导。在市委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选出的4403名区县人大代表,结构得到改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召开区县人大主任座谈会,对人大工作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共同研究探讨。还协助市委召开会议,专题总结推广东城、海淀、石景山等区建立人大街工委的经验。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增加对常委会会议实质内容的报道,对一些重要议题进行直播和录播;通过北京电视台《议案追踪》栏目,对30多件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追踪报道,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完善公民旁听制度,全年共有市民240多人次旁听了常委会会议,130多条旁听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及时处理,扩大了公民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加强与兄弟省市人大工作交流和与外国地方议会友好交往,全年共接待兄弟省市人大来京考察近300批次,接待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团组来访,密切了工作联系,增进了友谊,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共北京市委正确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社会各方面和全市人民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不少方面需要加强和改进,主要表现在:立法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一些重要法规亟待研究制定,一些已经制定的法规也需进行修改,有的立法项目调研论证不够充分,立法工作制度不够完善,立法质量还应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仍显薄弱,有些执法检查不够深入,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后,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缺乏力度,监督实效有待增强;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并接受监督、代表联系群众并接受监督的机制尚需探索,一些代表建议的督办不够得力,为代表履职的服务工作仍需改进;人大理论研究和工作调研不够深入,机关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对待,加以改进。2004年的主要任务各位代表:2004年是新中国成立55周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要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市中心工作,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贡献。在立法工作方面:按照五年立法规划,今年拟安排立法项目12项,重点制定水法实施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动物防疫条例等法规,并根据需要,做好旅游管理条例、文物保护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首都现代化建设的法制环境。继续推进民主立法,向社会公布年度立法计划,认真做好法规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工作。建立立法听证制度,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举行立法听证会,直接听取利害相关群体的意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做好已有法规清理工作,加强对市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继续完善立法工作规程,着手研究立法质量评估体系。在充分发挥法制建设顾问作用的基础上,筹建首都立法咨询专家库,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立法咨询机制。在监督工作方面: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加强对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重点,主要检查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养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一步改进执法检查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继续加强对交通管理、农民社会保障等议案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增强监督实效。认真贯彻预算监督条例,不断深化预算监督。积极探索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使信访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方面:按照“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要求,围绕全市“创新体制、调整结构、优化环境、全面发展”的主题,着重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畜禽检疫防疫、土地规划和管理、奥运场馆建设等重大事项的报告,必要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改进述职评议办法,加大任后监督力度,提高评议水平。在代表工作方面: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继续搞好市人大代表培训,加强对区县人大代表培训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重视发挥代表小组的作用,抓好代表视察工作。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落实,讲求实效,提高办理质量。继续加强代表建议电子政务管理系统建设,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更好的服务。在自身建设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精神,组织好宪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完善分组审议制度,提高审议水平。建立健全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规则。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工作调研,为常委会科学决策提供服务。采取多种形式,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培养力度,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凝聚力和创造力,不断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决策,首都现代化建设掀开了新的篇章,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形势催人奋进,使命光荣神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促进首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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