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昨审理民企职务犯罪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11:1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昨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17名人大代表前往晋江市人民法院旁听黄延成涉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一案。 2000年,漳州漳浦人黄延成受雇于晋江市某公司任原材料管理员,负责联系原材料供应商供货并验货。从2002年上半年起,黄延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4家公司的贿赂共计1.9万元。
据了解,从去年以来,晋江市一些私企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企业财产,给企业经营带来严重影响。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对这一新现象非常关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03年1月至2004年2月,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就以职务侵占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批捕了私企员工22人。 本报记者 俞志村/通讯员/陈紫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