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填取款单“取”走储户14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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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11: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广州今日上午电广东省河源市一信用社储蓄所负责人刘燕文通过伪造凭据,盗走储户存款近1400万元。日前,刘燕文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2月至2002年7月,刘燕文在任紫金县蓝塘信用社大行街储蓄所负责人、记账员和米行街储蓄所负责人、记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冒用活期存款储户名义填写取款凭条,或者利用电脑打印储户利息清单后冒用定期存款储户名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