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绕不开的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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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13:24 南方周末 | |||||||||
□本报驻京记者 南香红 一位自认很爱平遥的古城知识分子说:平遥应该让平遥以外的资源进来,平遥才能有大的飞跃。 但在另一位官员那里,记者听到的信息却是:在平遥,你有钱也很难投得进去。这
一位开客栈的老板向记者讲述了他投资开客栈的经历。他买下3座大院,是以托十几位朋友以自己购买居住为由进行的。一开始进展很顺利,但房主们知道购房的真正目的是进行经营时,就再也无法谈下去了。 产权是妨碍投资开发的最大问题。“当投资商面临这一复杂的问题时,只有望而却步。” 产权问题是平遥历史遗留问题,但在现在的古城发展中却分外尖锐地凸显出来。 私房比公房站立的时间更久,破败得更慢一些,在平遥这似乎是一条规律。只要按这条规律基本上一眼就能看出一所房子的产权归属。 古城仓巷37号是一座大院,原是一位姓赵人家的私产,过去它与仓巷35号联为一体,是35号的一个偏院,外院曾经是牲口车马棚,里面二进院是严整的居住之所,高大宽敞的大门,说明着其昔日人强马壮家庭兴旺的景象,一道四柱支撑的二道门,左右各设有神龛,左供土地,右供门神,门楼上依稀可见“修厥德”三个木雕大字,住在院子里的史铭经告诉记者,“厥”与“齐”同,表明这里的原主人是一个很崇尚儒家思想的人。过了这道雕刻庄严的二道门后,又是一座雕工讲究的二道门,上面的门匾上刻有“崇实”二字。 74岁的史老先生住在窑洞式的北屋里,是这所院子的主人的后代。1958年“经租房”政策,将东西厢房6间房变成了“公房”,到现在还仍要不回来。 史老先生担任平遥县政协委员共12年,每一次会上他都会提落实私产政策问题,他说起不起作用是另一回事,但平遥的私产政策落实问题关系到古城的保护和开发,应该引起领导的重视,好好抓一抓了。 史老先生说,据他所知平遥起码有几百户人家有这样的遗留问题。人们曾经“闹过”,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史老先生和老伴的北屋里,还保持着灶台连着土炕的格局,他们说喜欢这样,也不得不这样,两位老人都没有收入,靠每月每人40元的低保生活,他们说像他们这种能力是不可能搬到城外去的。 在这个院子扫一眼就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作为私房的北屋,虽然古旧,但肃然整齐,作为东西厢的“经租房”从1958年到现在没有修过,院内残垣断壁,砖瓦成堆,显得破败,后来搭建的“煤房”、“伙房”如肢体上横生出来的畸形体,把院子挤得很窄。 院子里最残破的当属“二道门”门楼,它的木雕龟裂翻翘着,黑乎乎地失了本色,失掉了不少的瓦,使门楼看起来更不堪风雨。门楼本来应该是宅院最重要的部分,一直以来它都是宅主人的身份和脸面,但现在因为它既不是公产,也不是私产,成了公、私两不管的主儿,只有破败坍塌的结局。 仓巷49号到35号排列着8所大宅院,它们都堪称平遥古城明清建筑的典范,一律高大宽敞可通车马的木门,一律的深宅大院,一律的雕梁画栋,同时也一律的破败不堪,一律的产权混杂。院子里几乎都住着眼巴巴地等着产权归还的原房产的拥有者,也住着下岗职工,城里住城外种地的农民。 县一位主管房产工作的官员认为:产权问题是政府应该面对的现实,应该落实政策的尽快落实,应该出台政策的要有相应的政策,或者用市场的手段实现产权置换,而不应该让开发商面对产权问题。 政协委员王夷典有建议说,产权问题是难以绕开的,合理的私产应该毫不保留地退还,不该退的应该有一个说法,不要长期悬而不决。公家和老百姓有争执的,公家应该吃点亏,因为50多年的经租房房租费从来没有给过房主,公家已经得了很多利了。还可以尝试进行产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把经营权剥离出来,交给市场,实现经营者和产权拥有者都获利的局面,就会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官方的数字是,平遥古城内现有古民居3797处,其中有重大价值的有400处,而修缮开发的只有70处。大量的老宅子在一天天的颓废下去,大量的老宅子等待重现它们的神采。 仓巷39号正等待一个机遇的降临。砖雕加木雕的垂花门表明着这所房子昔日的气势,但现在它已经破损得不成样子,正屋门的门搭耷着掉下了一半,花格的木门窗糊的窗纸已经看不出颜色。这个二进的院子,里院住着房主人,外院被“经租”成了公房。私房的拥有者——一位60多岁的老婆婆生活极度艰难,她的两个儿子两个儿媳分别是平遥火柴厂和棉织厂的职工,全部下岗,儿子们在古城外边摆修自行车的摊。 老婆婆说看着祖先的房子破损成这样心里也急,但像他们这样的人家,没有能力修缮它们,如果政府有合适的政策,他们愿意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