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价格主管部门检查春季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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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14:08 新华网 | |||||||||
记者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海南省价格主管部门将于近日 派员到各地检查教育收费公示情况,并对不按规定进行公示的市县进行通报。
此次主要检查各市县在今年春季入学前对本地区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凡属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自行制定 的教育收费项目要一律取消,自行提高的收费标准要坚决纠正。学校代收费仅包括课本费和确需统一购买的作业本费,其余内 容要予以取消。代收费要严格执行“随时发生,随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及时结算”的规定。试卷费应在学校的公用 经费里开发,不得向学生收取。海南省高中择校生学费标准已包含正常的学费,各学校不得再另外收取学费。义务教育阶段不 得收取择校费,对农民子女免收义务教育借读费。 省物价局要求各学校将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完)(记者陈敬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