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开发机制有重大创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15:10 新华网 | |||||||||
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18日电3月1日,据新疆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夏代提·海木都拉介绍,新疆今年将严格考 核各项目县,对于开发潜力不大、投入产出效益不高、配套资金没保证、项目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的地区或项目,新疆将对其亮 起“红灯”。 这些被亮“红灯”的项目县少则会被缩小开发规模、暂停立项,重则会被取消项目县资格。
这种管理模式被业内称为“动态管理”,即有进有退,违规者将被淘汰出局。 以农民为主体的开发机制也将实施。它具体表现在,土地治理项目的确立要“农民说了算”,项目建设过程和完工后 ,要将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向项目区受益农户公示。 新疆还将通过招标,推进经营性开发试点,使农业开发在滚动中前行。 作者:记者永方 稿件来源:新疆经济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