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爆竹烧了房 居民状告物业不尽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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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17:08 新华网 | |||||||||
今年除夕夜的新年钟声敲响之际,家住广渠门安化北里的王老先生家却遇到了一场飞来横祸——楼下燃放的烟花爆竹引燃了他的家。王老先生认为小区的物业管理者未尽制止燃放的管理职责,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今天上午此案在崇文法院开庭审理。 据王老先生诉称,今年大年三十零时左右,他里屋北侧阳台因爆竹飞进屋里起火,他连忙报警,可当消防队从消防栓接水救火时,才发现楼内各层和楼下的消防栓都没水,消防
王老先生认为,他住的小区属于禁放区,燕京实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者,有义务按照禁放条例的要求,组织人员制止燃放。可除夕夜,小区里很多人燃放爆竹却不见有人制止。而小区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也使阳台的小火蔓延成大火,扩大了损失。王老先生要求燕京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并修缮被损坏的房屋。 而燕京公司却反驳说,他们不是责任人,因为依据禁放条例,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制止燃放爆竹。而失火屋子的阳台上堆放着易燃物,违反了北京市城镇居民防火管理规定,恰恰是造成火灾的隐患。燕京公司否认消防栓失效,而王老先生的邻居却当庭作证说,确实是因为小区消防设备的原因延缓了救火。上午10时30分,法庭宣布休庭。(记者邱伟)(来源: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