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映:深入贯彻预算法 确保依法行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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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20:2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 纪念预算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1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在座谈会上强调,预算法是国家最重要的经济法之一,预算是国家财力的收支计划。预算看起来是对国家各项财力收支的规范,实际上是对国家行政权力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权利和手段。 李铁映指出,预算法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促使预算行为法治化,提高了预
李铁映同时指出,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预算法的修订已经纳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修订预算法,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加强预算法的可执行性,把预算法修改成一部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国实际,能够得到严格执行的基本法律。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联合召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