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前瞒报不治之症 老公精心照料5年痛苦不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3:40 新华网 | |||||||||
结婚后才知道妻子有不治之症,在长达5年的照料后,他终于忍受不了这种从一开始就被欺骗的婚姻生活,但痛苦的他又担心不知情的人骂他是个抛弃病妻的“白眼狼”。 今年34岁、已经结婚5年的王先生,日前找到律师咨询离婚问题,他说他不知道自己的婚姻是否有效,虽然他想离婚但更害怕离婚之后他所要面对的社会舆论。
据王先生说,在结婚前他妻子曾天天服用治类风湿类的药,他也曾问妻子的家人,但妻子的母亲隐瞒妻子有病只说是有轻微的关节炎。可婚后不久,妻子就病情复发,专家说妻子得的是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不治之症,并且它的症状之一就是关节炎。这时王先生才明白他从一开始就被骗了,五年期间,王带着妻子去了很多家医院但都被告知无法医治。 “现在她每天需服用大量的激素类药和抗激素副作用的药,需要大量医药费,而且我和她之间早就没有感情只是责任了。”王先生说,5年来他一直毫无怨言地照顾妻子,直到现在他家乡的母亲还不知道,他也怕母亲承受不了自己唯一的儿子多年来受的苦。朋友劝他离婚,他也越来越感到自己的婚姻是一种受欺骗的婚姻。如今,他想通过法律的方法给自己一个公平的解释。 法律人士告诉记者,情况正如王先生所说,其丈母娘一开始就隐瞒了妻子有病的事实,而此种病的确属于不能治愈的,他完全可以提出离婚。《婚姻法》第十条中也曾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则婚姻无效。快报记者陈岚(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