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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设下了死亡陷阱 涪陵致韩镇致远水库火炮厂爆炸事故调查(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4:19 重庆晨报
  在“3·9”爆炸中受伤的付继平的父亲无助地望着记者,梁川的父亲则蹲在墙角哭泣。病房里很安静,除了孩子的呻吟之外便是大人们的哭泣声。本版文图/何熠本报记者赵君辉3月9日,发生在涪陵区致韩镇的致远水库火炮厂遗弃车间残留物烧伤学生事件,在涪陵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记者走访了几个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士,他们都显得非常“平静”。

  《涪陵区致韩镇人民政府关于致韩“3·9”事故的情况汇报》是这样认定其调查结果的:“经调查,事故是因学生玩火引发药品残留物燃烧所致。经区安监局确认为非生产经营安全事故。”

  而据记者了解,在“3·9”事故前该火炮厂曾两次爆炸,致多人死亡。一家多次吃人的火炮厂为何阴魂不散?记者试着走进了“3·9”爆炸事故的背后,对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火炮厂三次吃人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致韩镇水库管理处在致韩镇场镇开办了一家火炮厂,因厂房设在致远水库附近,于是取名为“致远水库火炮厂”,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代表是致韩镇水库管理所的负责人郑亚平。

  致远水库火炮厂的厂房分为两大部分,离场镇较远的一部分是生产鞭炮的,当地人叫“火炮厂”;紧挨场镇闹市区的部分是用一个村公所办公室建成的,以生产烟花为主,当地人称“花炮厂”。导致三位12岁的学生遭遇厄运的“魔鬼屋”,就是“花炮厂”的一个装药车间。

  1999年以前,这家火炮厂是合法生产的,厂房也是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布点的。据当地人讲,生意红火时,整个致韩镇周围到处都是火炮厂的生产作坊。

  1991年秋天,“火炮厂”发生大爆炸,当场炸死3人。厂长的妹妹也未能幸免于难。

  爆炸事故发生后,涪陵区有关方面对此进行了专项整治。1999年,涪陵区明确下文要求关闭致远水库火炮厂。

  但是,利欲熏心的郑氏几兄弟铤而走险,在火炮厂被责令关闭后,对致韩镇派出所原所长石本兵明说要生产火炮,于是,开始大规模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2002年4月28日凌晨,“花炮厂”发生爆炸。工人徐大本和陈小兰被当场炸死,另一名工人被炸成重伤,包括镇政府在内的数十户场镇居民的房屋玻璃受损,直接经济损失76万元。

  本月9日,厄运降临到了3个无辜的学生头上。

  爆炸令人毛骨悚然

  “4·28”爆炸事件,令致韩镇人毛骨悚然。

  据介绍,“4·28”爆炸后,涪陵区委、区政府组织庞大的整治队伍,对致韩镇的烟花爆竹生产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清剿。“当时搞了一个多月,烟花爆竹的成品半成品拉了几十车,由安监、公安部门组织集中销毁,震慑相当大。”镇办公室主任蔡官臣说。

  记者从涪陵区有关部门了解到,7人因此被判刑,另有一大批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除郑氏几兄弟外,涪陵区公安局支队一位副支队长、致韩镇党委原书记都相应受到了法律处罚。

  据涪陵区纪委的一份通报材料记载,2000年底至2002年4月20日之间,即致远水库火炮厂关闭期间,郑志平(致远水库火炮厂厂长)多次给致韩镇派出所原所长石本兵明说要生产火炮,并承诺送一部分给他,石本兵均默许郑志平的要求,甚至在2002年2月22日石本兵还代表致韩镇派出所与这家地下工厂签订了《涪陵区致韩镇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同意郑志平等人非法生产火炮,导致“4·28”爆炸事故的发生。其中,石本兵先后多次收受郑志平兄弟贿赂共计9000元。事情败露后,石本兵被判刑两年,缓刑3年。

  各方说法

  致韩镇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秦晴告诉记者,“4·28”事故后,区委、区政府在致韩成立了几个工作组。由涪陵区公安局刑警支队负责案件调查,致韩镇党委、政府负责对死者的善后和场镇被损坏房屋的清理和善后;由涪陵区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爆炸现场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隐患的清理。

  而这次出事故的“魔鬼屋”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被清查到,竟然成了漏网之鱼。“当时,我们镇上的领导干部、派出所的同志都正在接受审查,整个事故的隐患清查工作都是由区安全生产监察局、涪陵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在负责。”秦晴说。

  记者前往涪陵区安全监察局办公室联系,试图了解当年“4·28”爆炸事故的善后情况。办公室一位先生说:“国家的职能分得很清楚,易爆物品的安全是由公安部门负责。这次烧伤学生的事故是非生产经营事故。至于是什么隐患所致,最好去问公安局。”

  涪陵区公安局治安支队覃先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似乎有些委屈。他说:“在‘4·28’爆炸事件后,我们是协助镇政府消除安全隐患。我们组织了大量人力物力对整个致韩镇进行了拉网式清查。这间屋子犯罪嫌疑人没有交代,镇领导也没有带我们去,也没有群众举报,所以就查漏了。”覃先华说,公安部门关于“3·9”事故的调查很快就有结果了,一切以事实为准。

  记者手记

  隐患埋在表面文章下

  记者在调查中,偶然看到了致韩镇政府2002年4月29日召开紧急安全会议的《会议记录》,镇党委原书记瞿仁明在总结“4·28”爆炸事故的原因时说:“一是对易爆物品管理不够,安全意识不强;二是对易爆物品管理工作不落实,做表面文章。”

  下过整改通知书

  2002年5月,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给该房屋的产权单位———致韩镇水库管理所下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该所负责人将该房屋拆了。但该负责人说,“4·28”爆炸事件震坏了场镇居民的玻璃都没有钱赔,没有精力来管拆房子的事情。”水库管理所于是安排人在房子上贴了10多幅标语。据涪陵区公安局治安支队从“3·9”爆炸现场提取残留物样品鉴定,这里发现了4种药品的残留物。3月10日镇政府将这“魔鬼屋”推倒时,当地百姓从里面抬出了20多袋易爆品残留物。3月10日,公安、安监、镇政府又对致韩镇的烟花爆竹生产场地进行彻底清理,推倒了一大批有危险的厂房。

  表面文章还在做

  三番五次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应该非常深刻。然而,可怕的表面文章却继续在做。

  与镇派出所办公大楼一墙之隔的,是“花炮厂”主车间。记者昨天在这间闲置的大屋子里看到,正中间摆着一袋开了包的氯酸钾(配制鞭炮火药的一种重要原料),不时有小孩在这里玩耍。在房子的另一头,与派出所直线距离不到10米的地方,放着4袋氯酸钾一样的东西。

  记者把这些情况如实向致韩镇有关人士作了汇报,这位人士矢口咬定:“绝对不可能!10日、14日我们和区公安局治安支队的人反复查了几遍,该清理的都清理了。”

  此刻,致韩镇中心小学校长方应碧的一段话在我耳边响起:“致韩镇学校周围先后有数十处生产过烟花爆竹的场所,都闲置着没人管理,要是哪天又有学生闯进去怎么得了,人命关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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