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帮前夫还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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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5:0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学勇) 市民胡女士离婚前和前夫按揭贷款买下一辆汽车,谁料分道扬镳后,背负债务的前夫却连人带车消失了。在被银行找上门后,胡女士感到很委屈:“法院判债权债务都归他,怎么会找我还债呢?”昨日,成都某银行委托律师,准备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胡女士。 昨日上午,成都某银行的工作人员找到胡女士商谈还贷款之事,胡立即拿出离婚判决
银行的工作人员也有些无可奈何:“我们现在根本就找不到周先生,前段时间查账才知他们已有16个月没按约还贷了,胡女士作为担保人兼夫妻共同债务的当事人,她当然有还债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