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耀国有股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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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5:2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刘畅实习生唐光蓉 昨日,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仪式举行。该公司70%的股权将转让给四川华瑞实业有限公司。据悉,这是自今年2月1日《企业国
现场:公证员首度亮相 据介绍,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今年2月14日在媒体上发出了股权转让公告,在随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先后有多家意向性受让方向该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民营企业四川华瑞实业有限公司在第21个工作日报名和以密封形式报价,并于当日预存了2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昨日下午,记者在省国资产权交易中心看到,该股权的原持有者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人员检查了密封报价封袋和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单据,完全符合程序和标准。至此,四川华瑞实业获得了成渝能源公司国有股权意向受让方资格,四川省公证处公证员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公证。我省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过程中首次出现公证人员的身影。 变化:程序更为规范 “此宗国有股权转让完全是依据国务院《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的。”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要求产权交易各方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必须进入合法的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中心要对“买卖双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查和认定,首先要保证进入中心交易的卖方的国有资产转让通过了有关方面的批准,转让合法有效;对于“买方”,事前进行了转让信息的充分披露,并接受监督。由此避免过去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暗箱操作。 结局:国企“变身”民企 据透露,这笔交易最快下周会完成,四川华瑞将成为成渝高速公路能源发展公司最大股东,后者将由国有控股公司“变身”为民营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