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8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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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5:28 深圳商报 | |||||||||
【本报广州电】(深圳商报记者李纪泽通讯员符信)从今年3月起,广东省农业户口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只生育(含收养、抱养)一个子女、纯生二女以及婚后未育的农村居民,每人每月将可领取由政府发放的80元计划生育奖励金。 3月18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公布《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副省长雷于蓝说,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这个办法,在经济上给予必要奖励的利益导向政策,使实施计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员说,据调查和测算,广东全省适用这一办法的奖励对象共226544人。经大致测算,每年需资金超过2亿元,其中省财政将承担8000多万元。具体为,省财政对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承担70%;珠三角地区包括深圳在内的7个城市由当地政府承担;对其它县(市、区)省财政承担50%。 《办法》表明,计划生育奖励金为专项奖励,该奖励不计入奖励对象的家庭收入中,不影响其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五保户”待遇。 有关负责人还特别对4年“过渡期”作了进一步说明。据称,在此政策出台前已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者,因其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故不再列入奖励范围。而在此以后的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者,从符合奖励条件之日起,仍可享受为期4年的该项奖励。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纪泽通讯员符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