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强占婆婆住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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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5:5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昨日上午10时,长沙市魏家坡八栋四门二楼一号房屋内的家具被岳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强制搬出,七旬老人周凤姣终于回到了本属于她的家。 周凤姣系长沙一袜厂退休职工,终身未婚。与养子周强同住在长沙市一直管公房内。后因落实政策周凤姣被另行安置到魏家坡八栋四门二楼一号直管公房内居住。2000年4月,周强与覃春晖登记结婚,2人和周凤姣共同居住在此。2001年5月,3人将该房屋转租给他人,
岳麓区法院一审认为:魏家坡八栋四门二楼一号房屋系由周凤姣合法承租的直管公房,周凤姣依法拥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权。法院判决覃春晖在判决书生效起7日内搬出该套房屋。 一审判决后,覃春辉不服,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03年10月10日,长沙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但覃春晖拒绝搬出家具。昨日,岳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强制执行。 作者:胡益虎 曹陆军 赵蓓 (来源:长沙晚报) | |||||||||